讲章的作者:Huynh Christian Timothy
讲章发布日期:2014 年 4 月 15 日
代表翻译组: 武氏书 (Vu Thi Thu)
编译日期:2021 年 1 月 17 日
罪是不顺从,不敬拜天主。当我们作为人出生时,我们就被作罪的奴役,这意味着我们倾向于犯罪。我们知道我们将做的是罪,但我们不可不犯罪。
当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自愿地不顺从天主时,人类已经卖给罪了。 从那时起,罪本性被遗传给整个人类血统。圣经明确指出,人类是罪的奴隶,正如 罗马书 7:14-23 说如下:
14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我却是属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
15 因为我所作的,我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没有去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16 如果我所不愿意的,我倒去作,我就不得不承认律法是好的。
17 既是这样,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
18 我知道在我里面,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
19 所以我愿意行的善,我没有去行;我不愿意作的恶,我倒去作了。
20 我若作自己不愿意作的事,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
21 因此,我发现了一个律,就是我想向善的时候,恶就在我里面出现。
22 按着我里面的人来说,我是喜欢 神的律,
23 但我发觉肢体中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争战,把我掳去附从肢体中的罪律。
天主就是生命,所以与天主抵挡就是与生命抵挡。因此,犯罪的自然后果就是死亡。第一死是肉体与灵魂分开,以使罪人不能永远抵挡天主。 第二死是复活的灵魂和身体永远与天主分离。
然而,天主爱人类所以祂给了人类得救的机会,而人类只需要相信并接受祂的救恩。得救是要从罪的能力中得到拯救,不再被罪控制,被赦免罪过,被脱罪的刑罚。信于天主的拯救的人将会重生为一个新人,“这新人是照着 神的形象,在公义和真实的圣洁里创造的”(以弗所书 4:24)。结果,他或她具有天主的能力以完全服从和敬拜天主。凡忠于服从和敬拜天主的人将获得永生。
得救即被重生是进入神国度的条件。为了留在神的王国中,一个人必须遵守神的诫命并对主耶稣基督有信德(启示录 14:12)。
为了在王国里得救并获得永生,一个人必须全心全意地回应天主的七个号召。
今天,我邀请您们与我了解圣经中清楚记录的天主的七个号召,并一起检查我们的心,查看我们已经对天主的召唤如何回应。
请摆脱教会传授的所有非圣经教义,但要回到神的道上。因为我们的未来取决于我们是否遵守神的旨意,而不取决于我们所信的宗教以及教会的各种教义 。主耶稣基督说得很清楚:
“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入天国,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 7:21)。
第一个召唤:要悔改!
也许我们所有人都知道并记住以下圣经的两节经文:
“神爱世人,甚至把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 3:16)。
“他愿意万人得救,并且充分认识真理。”(提摩太前书 2:4)。
因为神爱世人,所以天主子入世为人,并为人类承担罪恶的刑罚。救赎是神的旨意,主耶稣基督的工作和圣灵者的行动。但是,人类必须悔改才能得救。
圣经中的 “悔改” 一词是指改变思想,改变态度,改变目的。主耶稣基督开始传福音的事工时,祂呼召人类悔改:
“从那时起,耶稣就开始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 4:17)。
“说:“时候到了, 神的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相信福音。””(马可福音 1:15)。
神的国是一个属于天的王国,与任何属于地并属于世界的王国或国家不同。神的王国由天主亲自根据祂的法律通过天主的子位统治,祂的名号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 17:14; 19:16)。神的国度首先进入了那些悔改并信于神救赎福音的人的心里(路加福音 17:21)。后来将是地球上的和平千年(启示录 20:4-6)。最后,是永远在新天新地的(启示录 21:1 至 22:5)。
大约两千年前,主耶稣基督宣称 “神的国近了”,因为祂即将死在十字架上,以完成人类的拯救。今天,神的国已经来到并且仍在进入那些真诚地悔改自己的罪并信于神的救恩的人的心中。天主父称他们为祂的儿女(哥林多后书 2:6);天主子统治在那些得救的人的心里(歌罗西书 3:15)。圣灵者居住在他们的身体里面,使他们的身体成为敬拜天主的殿(哥林多前书 3:16;6:19)。那就是福音。是天主拯救人类脱离罪的力量和后果的好消息,将他们收为祂的儿女,以祂的平安统治他们,并在祂的国度里赋予他们永生。
因此,天主对人类的第一个呼召是:“悔改”,这里提到的悔改就是悔改罪。即是思想的改变,对罪恶态度的改变,以及生活目的的改变。
最初,人类被完全和美好地创造出来,有服从和信任天主的能力。然而,当人类利用自由权来不顺服天主的话时,天主的荣光就不再与他们同在,他们不再有能力服从天主。自从人类不服从天主时,人类知道辨别善和恶,对和错。善和对是与天主同意。恶和错是叛逆天主的旨意。
人们知道自己将做的事是邪恶的,错误的,违背天主的,并且仍然必须做的,这一事实在圣经中被称为作罪的奴役。人类既被作罪的奴役,又被遭受罪的刑罚。除了由罪带来的痛苦后果和当然的耻辱以外,罪人还必须承担最终的惩罚,即被永远离开天主,远离祂的爱和救赎的能力。
“当主来的时候,他们要受永远沉沦的惩罚,就是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撒罗尼迦后书 1:9)。
为了能够脱离罪恶的能力和犯罪的后果,人们需要接受神的救赎。为了能够信于神的救赎,一个人需要悔改,即对于罪恶要改变心智,改变态度和目的。
1。改变对罪的心智:不再喜欢罪,不再思考犯罪带来的乐趣和权利,不再思考来满足生活需要或肉体不义欲望的犯罪方法。对罪恶改变心智才可以改变对罪恶的态度。
2。改变对罪恶的态度:保持警惕,远离可能使自己想到罪或犯罪的事物。愿意付出所有代价以摆脱可能使您想到罪或想犯罪的环境。不要寻求推理或借口来留在诱惑的环境中。并不好奇,或想知道诱惑将如何来。
主耶稣基督自己说了以下非常严厉的话:
“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不可奸淫。’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心里已经犯了奸淫。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胜过全身被丢进地狱里。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胜过全身进到地狱里去。”(马太福音 5:27-30)。
“如果你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来丢掉;你一只手或一只脚进永生,总比有两只手或两只脚被投进永火里好。如果你的一只眼睛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来丢掉;你一只眼睛进永生,总比有两只眼睛被投进地狱的火里好。”(马太福音 18:8-9)。
许多人认为主的上述话不能从字面上理解。不可能真正挖出眼睛或切断手以免犯罪。我相信文脉迫使我们从字面上解释主的道。主真的从字面上说出了奸淫,因此,眼睛看见,使得犯罪,手触摸,使得犯罪,需要被消灭,以停止,不再犯罪。挖眼睛,砍断手,表示悔改罪的心。有悔改之心的人在下世和在火狱中不再承担罪的刑罚。此外,我们还可以运用主的道来消除一切已经成为使我们犯罪的手段的东西。
在马太福音 19:11-12 中,记录了主耶稣基督所说的以下话:
“耶稣对他们说:“这话不是每个人都能领受的,只有赐给谁,谁才能领受。有些人是生来就不能结婚的,有些人不能结婚是因为人使他们这样,也有些人是为了天国的缘故自愿这样的。谁能领受就领受吧!”
通过主的这句话,我们可以确定,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事实必须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说,某人已经去除了自己的生殖器,以专注于跟随主。有些人认为,“阉” 一词必须理解为单身的。但是,没有人说:有人从子宫里单身,有些人不能结婚是因为人使他们单身!因此,必须从字面上理解主说的话。
因此,主说于挖眼睛或切断手以免犯罪的话完全是字面意思。
3。改变生活目的:人类被作罪的奴役,只能犯罪,但别无他法。因此,某些人生活的目的是使自己沉浸在罪恶中,活一天就知一天,不管将来如何,只要做肉体要的事情。对于另一些人,他们可以努力追求名声,利益和权利,以忘记自己的软弱和罪的奴隶。对于另一些人,他们则在宗教寻求解放,尽量做善事。但是,当一个人改变了对罪的思想和态度时,他或她也改变了生活的目的。一个真正悔改自己罪恶的人的生活目的是:全心全意地服从天主,敬拜天主,爱护和帮助别人如己。
悔改并不会改变我们,反而使我们有资格获得神的救赎。就神的救赎使我们改变。就天主的能力涌在我们心中,使我们胜过试探,胜过罪恶,胜过逆境,胜过一切仇敌,理解主的道和祂在我们生命中的旨意,能行神为我们预定的所有善事。首先的善事是我们遵守神的十诫。
没有悔改,我们就得不到救赎。约翰福音 3:16 中的 “信” 一词具有含义是指听从并遵守主耶稣基督的所有话。该节经文可以演绎如下: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把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听从并遵守祂说的所有话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信但不遵循有什么好处?
假设一个人被屋里的火困住,消防员进入一间着火的房子里,给受害人一套耐火服和一个呼吸罐,要求他穿上那套衣服并穿上呼吸管,越过大火以出去。如果受害者说他相信消防员的话,相信消防服,并且相信氧气罐将帮助他越过火,安全地离开,但他拒绝穿上耐火服,拒绝戴上氧气罐,他会得救吗?
尽管一个人真诚地信于主耶稣基督的赎罪之死,但是如果他不悔改或放弃自己的罪过,他就不会得到救赎。
悔改不是做一次就完成的事情。悔改是主子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罪人,悔改自己的罪过,接受神的救赎,重生,并获得了天主的能力,以过着完全讨主喜悦的生活之后,主的子民仍然可以再犯罪。犯罪可能是由于对主圣言的无知,不知道这样思考,说话或这样做是犯罪的。 诗篇 19:12-13 中记录的大卫王的祈祷如下: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误呢?求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失。求你拦阻你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许它们辖制我;我才可以完全,不犯大过。”
重要的是,我们不要故意犯罪!完全的人是那些不故意犯罪的人,而不是不再犯罪的人。由于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肉身之内,我们仍然很容易犯罪,因为我们缺乏警惕,被魔鬼困住,对主圣言的理解不足,被假教授所误导。
因此,我们总是一天两次,请求主检查我们的内心并指出我们不知道的罪过。我们需要每天向主认罪,并向主献上我们的身体,当作为圣洁的活祭,就像旧约祭司每天两次向主献上两只洁净羊羔(出埃及记 29:38-42)。
今天,主的每个子民都是神的祭司(彼得前书 2:9;启示录 1:6),献上自己的身体而不是羊羔,向主献上颂赞和祈祷,作为一种香气(希伯来书 13:15,16;启示录 5:8),并以顺从圣言来照亮自己的身体(诗篇 119:105;马太福音 5:14)。
悔改罪是通过承认罪的行动来表达的。认罪就是告诉主我们是如何违反主的诫命。请求主怜悯我们。 约翰一书 1:9 记录了主对我们的应许如下:
“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定赦免我们的罪,洁净我们脱离一切不义。”
但是,如果我们继续犯同样的罪,那就表明我们没有真正悔改。在天主惩罚法老和埃及之地的故事中(出埃及记 7-10),法老两次悔改但又犯了罪之后,天主使法老的心刚硬了。如果我们仍然轻忽主的怜悯之恩并继续犯同样的罪,要小心,主将把我们从口中吐出去(启示录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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