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章的作者:Huynh Christian Timothy
讲章发布日期:2014 年 5 月 3 日
代表翻译组: 武氏书 (Vu Thi Thu)
编译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
第七个召唤:要忠心至死!
“忠心” 和 “诚信” 这两个词具有差点相似的含义:
- 忠心:直率,可靠。
- 诚信:诚实,可靠。
这两个词语用于翻译圣经原始希腊语中的“pistos”一词 [1]。 但是,在越语圣经中,“诚信” 一词是用于天主,而 “忠心” 一词是用于人类。这是一个很好的用法。天主是诚实可靠的,我们人类通常是不诚实,不可靠的,包括那些已经信主但还没有过圣洁生活的人。但是,如果我们坦率地承认自己是不诚实的,那我们就值得信任。
在跟随主的道路上,我们将面临许多困难,包括各种形式的试探。主借着巴拿巴和保罗预告那些相信主救恩的人: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苦难:
“他们在那城里传福音,使许多人作了门徒,然后回到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又说:“我们进入 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苦难。”(使徒行传 14:21-22)。
正是这节经文消除了异教,其教导:“一次相信永远得救。” 因为,得救的人必须胜过所有的困难和试探,才能进入神的王国。一个无法进入神国的人只能进入唯一地方是火狱。
在撒种人的例子中(马太福音 13:1-23),种子落在四个不同的土地上。路旁代表着不得救者的刚硬之心。泥土不多的石地,有荆棘的土和好土代表着接受福音和被拯救的喜乐之心。但是,有些人不能为主的名受苦,有些人会太热爱世界或担心自己的物质需要,而对主不忠心,信德失去,他们失去救赎,因为回去活在罪中。“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就是这样!窄门 ,小路很少有人进入,就是这样!
试探是神为训练我们所允许发生的。让我们有机会行使对主的信德,表明我们对主的忠心。试探总是来自主,就像主试亚伯拉罕一样(创世记第 22 章)。诱惑是人类和魔鬼煽动我们犯罪的。同一事件既是诱惑也是试探。圣经只用一个词来指诱惑和试探。哥林多前书 10:13 是一个圣经经文典型着一个词既包含诱惑的含义又包含试探的含义。该句应翻译如下:
“你们所受的试探,无非是人受得起的; 神是信实的,他必不容许你们受试探过于你们抵受得住的,而且在受试探的时候,必定给你们开一条出路,使你们能忍受得住。”
人类和魔鬼的所有诱惑,即那些煽动我们犯罪的诱惑,都是主允许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也是来自主的试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主允许魔鬼诱惑约伯。魔鬼给约伯所做的一切,既是来自魔鬼的诱惑,也是主的试探。但是,如果我们将自己置于诱惑的环境中,那是我们自发地转向的诱惑,而不是主对我们的试探,我们一定会犯罪。一旦有了进入诱惑环境的想法,我们就犯了罪,因为我们想犯罪或准备犯罪。请参阅以下示例:
示例 1:一个年轻人走进电梯里,一个穿着性感衣服的女人已经在电梯里。当他看到除了他本人和那个女人之外没有其他人时,年轻人立即退出了电梯,等待下一趟。这是一个知道如何使自己远离诱惑环境的人。这是挖出来和砍出来丢掉所有可能导致自己犯罪的东西(马太福音 5:29-30)。
示例 2:与示例 1 中的情况相同,但是该名年轻人故意走进电梯,以看到女孩的性感和有奸淫的想法,甚至开口来结识。这是一个根据肉体生活的人,只想做肉体的不义。这样的人肯定会陷入犯罪,因为他内心已经转向了罪。
示例 3:在街道上,一侧充满垃圾和狗粪,另一侧则被打扫清洁。 如果一个有事必须过那条街的普通人,他们会选择走哪一边?
示例 4: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正在互相了解,但是进入一个私密的房间,关上了门,彼此交谈,他们使自己处于诱惑的环境中。魔鬼将找到足够的方法来诱使他们犯奸淫的罪。至少,在思想中犯了通奸罪。
实际上,一个信主却仍然犯罪的人是因为他没有真正悔改并放弃了罪恶。那人可能真正相信主,知道主圣言的所有真理,但是仍然喜爱罪,所以那人继续犯罪。圣经明确记录:
“每一个人受试探,都是被自己的私欲所勾引诱惑的。私欲怀了胎,就生出罪;罪长成了,就产生死亡。”(雅各书 1:14-15)。
因此,不是慷慨的讲道,生动的证言,痛切和流泪的悔改,是一个人得救的证据,而是一个人会远离诱惑,不再故意犯罪的事实,这才是一个得救的人的证据。我们应该记住,得救首先意味着要从罪的权力中得救,不再被罪迫使犯罪。仍在追求罪的乐趣并继续犯罪以满足这些乐趣的人显然是一个仍然被给罪作奴役的人。而且,仍然给罪作奴役的人是未得救的。还没有得救的人是还没有悔改自己罪的人。一个人不可能真正悔改放弃罪恶,接受主的救恩,而又不从罪的权力中拯救出来,并且仍然享受罪恶的乐趣。
呼吁:“要忠心至死!” 记录在启示录 2:10 中:
“你不要怕你将要受的苦。看哪!魔鬼将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受试炼,你们要受患难十天。你要忠心至死,我就把那生命的冠冕赐给你。”
通过这个召唤,我们了解到,对主的忠心只能体现出来当我们为主的名而要受苦时。因主的名受苦是确定的,而且经常发生在追随者的生活中。那就是每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主。背着十字架意味着每个人都会因主的名而遭受不同的苦难。这些要受的痛苦将在生活的每一天发生。而且,所有要受的痛苦都是不公正的,是魔鬼和世界强加给主的子民的。
因主的名,魔鬼和世界不公正地强加给我们的受苦已经很多了。不要让自己增加负担通过进入试探的环境了。当我们为自己创造被诱惑的机会时,魔鬼就有全权诱惑我们犯罪,并且天主不会阻止的,因为我们自己选择这样做。因此,诱惑将超过我们的忍受力,我们肯定会犯罪。
每当我们犯罪时,即使只是谎言,通奸思想,是我们对主不忠心了,是我们侮辱了祂的圣血,是我们借着它被洗净罪的血。
忠心不是一个选择,而是主真子民的本质,是那些从神生的。就像谚语一样:“像父亲,像儿子!” 神是诚信的,所以祂的子民是忠心的。确实,只有那些忠心于主的人才能进入祂的国度。以下圣经经文值得我们思考:
“凡是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 神的生命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 神生的。”(约翰一书 3:9)。
“因为凡从 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过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翰一书 5:4)。
“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而且从 神生的那一位也必保守他,连那恶者也不能碰他。”(约翰一书 5:18)。
话虽如此,这并不意味着主的真正子民生活在这个肉体中,永远不会再犯罪。
- 犯罪可能发生,是因为我们没有意识到这是罪。那是因为我们没有认真地阅读主的道,昼夜默诵,以认真地遵循它。
- 犯罪可能是因为我们不警觉,突然跟随肉体的反应而发生的。
- 犯罪可能发生,是因为我们不在乎圣灵者的责备。
但是,主的真正子民不能故意犯罪,不能思考,计划犯罪,不能试图掩饰自己犯罪的意图,然后掩盖犯罪的行为。
当我们已经是圣徒,只为主而活,活在主里,第七个召唤:“要忠心至死!” 将被我们热情地响应。圣灵的充满导致对主至死的忠心。而且,这两者都是一个完全属于主的人的果子。
“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里怎能摘到葡萄?蒺藜里怎能摘到无花果呢?”(马太福音7:16)。[2]
愿主的子民在主的恩典中始终坚定不移,直到主回来之日为止:“愿赐平安的 神亲自使你们完全成圣,又愿你们整个人:灵、魂和身体都得蒙保守,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无可指摘。那呼召你们的是信实的,他必成就这事。”(帖撒罗尼迦前书 5:23-24)。阿门!
备注:
[1] http://www.blueletterbible.org/lang/lexicon/lexicon.cfm?strongs=G4103
[2] 一种刺植物,也称为“蓟属”; 在英语中,它被称为 “this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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