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讲章:天主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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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的本体

2026年的讲章

202618 天主的本体

讲章的作者:Huynh Christian Timothy

                                                              Huynh Christian Priscilla

讲章发布日期:2026 年 7 月 11 日

代表翻译组: 武氏书 (Vu Thi Thu)

编译日期:2026 年 8 月 11 日


首先,我们需要对“本体”和“位格”有一个定义。

一、“本体”与“位格”的定义

1。本体的定义:

本体,是使一个事物成为它自身的根本所在,是从“它是什么”的层面来认识它,也就是它的本质、性质。这与以下几个概念有所不同:

  • 属性:指一个事物所具有的特征,这些特征可以发生改变,却不会使它失去原有的身份。
  • 行动:指它所做的事情。
  • 形体:指它在外表上呈现出来的样子。

换句话说,本体所回答的是:“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它最根本、最内在的本质是什么?”

而不是回答:“它做什么?”或者:“它外表看起来是什么样子?”

2。位格的定义:

位格,是一个具有理性、情感和意志的本体。这是一个可以通过三个具体标准来确认的存在者,而且这三个标准都必须同时存在:

a)理性:指具有认识、理解、思考以及自我意识的能力。

b)情感指具有爱、忧伤、喜乐、愤怒以及怜悯的能力。

c)意志:指具有作出选择、定意以及带着目的采取行动的能力。

如果缺少这三种特性中的任何一种,一个存在者即使能够存活,也能够作出反应,却不能被完整地称为一个位格。

3。具有位格的本体:

a)圣父:

  • 理性:“神的丰富、智慧和知识,是多么高深啊!他的判断是多么难测,他的道路是多么难寻!”(罗马书11:33)。
  • 情感:“神爱世人”
  • 意志:“那凭着自己旨意所计划而行万事的,按着他预先所安排的”(以弗所书1:11)

b,圣子:

  • 理性:“耶稣的智慧和身量,以及 神和人对他的喜爱,都不断增长。”(路加福音2:52)
  • 情感:“耶稣哭了”(约翰福音11:35)。“耶稣怒目环视他们,因他们的心刚硬而难过,”(马可福音3:5)。
  • 意志:“父啊,如果你愿意,就把这杯拿走!但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旨意。”(路加福音22:42)。

这句话尤其重要:它表明圣子拥有祂自己的意志,而祂是甘愿顺服圣父的旨意,并不是说圣父与圣子只有一个无法区分的意志。

c,圣灵者:

  • 理性:“那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心意“(罗马书8:27)。
  • 情感:“不可让 神的圣灵忧伤”(以弗所书4:30)。
  • 意志:“这一切都是这同一位圣灵所作的,他按照自己的意思个别地分给各人。”(哥林多前书12:11)。

d)天使(圣洁的与堕落的):

具有理性并能够进行有目的的言语:
天使加百列向马利亚解释,并与她进行说明和沟通(路加福音1:26-38)。

具有认知和情感:“就连鬼魔也信,却是战兢”(雅各书 2:19)

具有意志(但被错误地使用):“那不守本位擅离自己居所的天使”(犹大书 6)

e)人类:人类是照着天主的形像被造的(创世记 1:26-27)。按照上下文,这个“形像”体现了人的理性、情感和意志,使人能够认识造物主,并且爱祂、敬拜祂。

“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意爱主你的 神。”(马太福音22:37)。

4。没有位格的本体:

a)物质以及无知觉的受造物——
土地、海洋、植物、太阳、月亮、众星……(创世记 1:1-19)都是真实存在的,都有自己的本体(确实存在,并具有自身的本质),但它们没有认知能力,没有情感,也不能作出选择。

b)动物——
创世记 1:20-24 和 2:19 对动物和人类(2:7)都使用了相同的词语——“有生命的活物”,这表明动物具有生命气息和本能性的感觉。

然而,圣经并没有说动物是照着“天主的形像”被造的,也没有把道德责任归于动物,更没有显示动物具有抽象的理性,或具有道德意义上的自主意志。

因此,动物处于一个中间的位置:它们具有生命气息和本能性的感觉,但按照圣经所给出的标准,它们还没有达到完整的位格。

c)文学性的拟人化——
罗马书 5:12、17 说罪和死亡“作王”;启示录 6:8 则把死亡描绘成一位骑马者。

这是圣经所使用的一种文学表达手法,目的是强调一个没有位格的现实所具有的权势;这并不是一种本体论上的宣告,认为罪或死亡是真正具有理性、情感和意志的位格。

5。对天主圣言之道成肉身的应用:以上的区分,使我们能够更加清楚地理解一个微妙而重要的要点;这一点将在后面的部分进一步展开:圣言所取的肉身本体(人性),若单独从其本质类别来看,是一种没有独立位格的本体。它并不是一个原本就已经实际存在、拥有自己独立位格的“人”,然后后来才与圣言的位格联合起来。

“天使回答:“圣灵要临到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覆庇你,因此那将要出生的圣者,必称为 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从肉身本体开始实际存在的最初时刻起,它就是圣言自身的肉身本体,而不是属于另一个独立的人类位格的肉身本体。

换句话说,祂所取的人性是真实存在的本体,与亚当以及亚当所有后裔的肉身本体属于同一类本质;但是,唯一拥有并运行这个肉身本体的位格,就是圣言永恒的位格——在祂里面并不存在另一个与圣言并行存在的第二个人类位格。

6。圣经对天主本体的定义:

圣经并不是用抽象的形而上学概念来定义天主的本体,而是借着圣灵所默示众先知和使徒所记载的经文,启示天主的本体:

  • 耶和华本为美善(诗篇 100:5;参照诗篇 106:1;107:1;118:1、29;136:1)。
  • 神就是灵(约翰福音 4:24)。
  • 神就是光(约翰一书 1:5)。
  • 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4:8、16)。

我们将这些命题进一步归纳为一个根本性的命题:

天主的本体就是爱;而这种爱,按照圣经赋予它的各项属性加以分析,就是生命、光和善——这是同一个属灵、肉眼无法看见之实体的三个方面。

以此为基础,我们将进入本篇信息的核心:

当天主道成肉身成为人时,祂并不是创造出一种全新的肉身类别,然后像穿衣服一样把它披戴在自己身上;而是圣言亲自成为肉身(约翰福音 1:14),进入人类原有的血脉之中——这血脉是从亚当开始的。

因此,就肉身本体而言,道成肉身的天主圣言(主耶稣基督)与人类是一体的——同有血肉,同有骨骼,同属一个人类血统;而就属灵的本体而言,祂仍然完全是天主,是爱、生命、光和善,丝毫没有混合,也没有减少。

一、天主的属灵本体就是爱

1。 爱就是天主的本体:

使徒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两次使用一种特殊的语法结构,明确地宣告:

“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4:8、16)

“不爱人的,就不认识 神,因为 神就是爱。”(约翰一书4:16)。

“神对我们的爱,我们已经明白了,而且相信了。 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4:16)。

在希腊文原文中,“爱”这个名词是一个没有冠词的表语,而主语“神”则带有定冠词。按照希腊文的语法规则,一个不带冠词的表语,无论位于“是”这个动词之前还是之后,通常都是在表达主语的本质、特性或性质,而不只是表达一种可以相互倒置的同一关系。

因此,不能反过来说“爱就是神”,因为并不是一切的爱都是天主。这意味着:爱并不是天主所拥有的一种行为或情感,而是天主的本质,就是天主的本体。

同样的语法结构也出现在约翰一书 1:5:“神就是光”;以及约翰福音 4:24:“神就是灵”。而在旧约中,诗篇宣告:“耶和华本为美善。”

这些命题——灵、光和爱——并不是在讲述三个不同的本体,而是圣经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来描述同一个本体:

  • 从存在的本质而言,祂是灵,是属灵的、肉眼不能看见的;
  • 从道德与认知而言,祂是光;
  • 从关系与目的而言,祂是爱。

在圣经的意义上,爱正是这三个方面的汇聚点:因为天主的神性并不是一种抽象的能力,而是爱的能力;天主的光也不是一种冷漠的知识,而是为了爱而存在的认识与理解。

2。爱就是生命:

圣经将爱与生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约翰福音 1:4 论到圣言宣告说:“在他里面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这里所说的生命并不是生物性的生命,而是属灵的、永恒的生命,是从天主自己的本体中发出的。

“耶稣对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如果不是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这见证就是 神已经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这生命是在他儿子里面的。凡有 神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 神儿子的,就没有生命。”(约翰一书5:11-12)。

因为天主就是爱,而真实的爱总是将生命赐给所爱的人,与所爱的人分享生命,并且保守所爱的生命;因此,生命是爱的必然表现。一种不能产生生命、不滋养生命的爱,按照圣经的标准,本质上就不是真正的爱。反过来说,一切真实的生命——从亚当起初所得的肉身生命,到在基督里所赐的复活生命和永恒生命——都源自天主永恒的爱。

3。爱就是光:

在圣经的语言中,光不只是指物质的光,也象征着认识、真理以及道德上的圣洁;这与黑暗形成完全的对比,因为黑暗象征着属灵的无知和罪恶。

“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定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各样美好的赏赐,各样完备的恩赐,都是从上面、从众光之父降下来的,他本身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子。”(雅各书1:17)。

“神是光,在他里面毫无黑暗;这就是我们从他那里听见,现在传给你们的信息。”(约翰一书1:5)。

这种光,正是爱所运行其中的完全认识与理解。一种没有认识、没有智慧的爱,就是盲目的爱,甚至可能导致毁灭;但是,天主的爱总是与完全的认识相伴,因为祂“知道一切事”(约翰一书 3:20)。因此,光并不是一个与爱彼此分离的属性,而是同一本体在认识层面的彰显:天主在完全的认识中施行爱,也在完全的爱中拥有完全的认识。

4。爱就是善:除了我们以上所查考的三个希腊文命题——灵、光、爱——旧约中还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命题,在众多诗篇中反复出现,如同一首不断重复的赞美诗,直接宣告耶和华本体的良善:“耶和华本为美善。”

“因为耶和华本是美善的,他的慈爱存到永远,他的信实直到万代。”(诗篇100:5)。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为他是美善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诗篇106:1)。

“耶和华善待万有,他的怜悯临到他一切所造的。”(诗篇145:9)。

“耶和华是良善的;在患难的时候,他作人的避难所;信靠他的人,他都认识。”(那鸿书 1:7)。

从希伯来文的语法来看,“耶和华〔是〕善”是一个名词性句子。其中并没有写出“是”这个动词,因为古希伯来语在表达现在时的判断句时,并不需要使用系动词。

主语“耶和华”与表语“善、美善”直接处于一种关系之中,中间没有任何行为作为媒介。这正是希伯来语用来表达一种持续存在、永不改变,并且属于主语本质的属性的方式——其语法功能,与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希腊文中“不带冠词的表语”结构相类似。

换句话说,当旧约的众先知和诗人,在不同的诗篇中反复宣告这句颂歌:“耶和华〔是〕善。”。他们所描述的并不是天主某一次短暂的仁慈行为,而是在宣认祂永恒不变的本体。这与新约中“神就是灵”、“神就是光”、“神就是爱”这些命题,在神学结构上是一致的。

当一个少年人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时,主耶稣回答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以外,没有良善的。”(马可福音 10:18)。绝对的、纯全而毫无掺杂的良善,唯独存在于天主里面。

主耶稣的回答并不是对祂神性的否认,因为新约其他经文明确宣告祂就是天主;相反,这是一种间接的宣告:绝对、纯全而毫无掺杂的良善,只能归于独一的天主——而如果祂称自己就是这样的良善,那么祂也就是在宣告自己属于那同一个独一的本体。

按照圣经的教导,善就是从爱所发出的本质与行动:真正的爱总是为所爱对象的益处而行动,而为了他人的益处而行动,正是善的定义。因此,当哥林多前书第13章描述爱的时候,其中所列出的每一种特性——恒久忍耐;又有恩慈;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实际上都是绝对良善的具体表现。

5。总结:一个本体、四个命题、三个方面

因此,圣经从旧约到新约,从希伯来文到希腊文,使用了四个具有相同语法功能的命题——即以表语来表达本质;希腊文中使用不带冠词的表语,希伯来文中则不需要使用系动词——来宣告天主的本体:

  • “神就是灵”(约翰福音 4:24);
  • “神就是光”(约翰一书 1:5);
  • “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4:8、16);
  • “耶和华本为美善”(诗篇 100:5;106:1;107:1;118:1、29;136:1,以及其他许多经文)。

这四个命题并不是在描述四种不同的本体,而是共同汇聚于同一个本体——爱——不可分割的三个方面:在爱里面,有生命、光和善。

我们可以用太阳光来作一个比喻:

同一道阳光同时带来热量(类似于生命,即维持生命的能力),同时也能够照明(类似于光,即使事物显明的能力),并且能够帮助植物生长(类似于善,即为受光照之物带来益处)。人不能把同一道太阳光中的热量与照明完全分离;同样,我们也不能把生命、光和善从作为天主本体的爱里面分离出来。这就是属灵的世界——没有形状,没有外貌,不能用肉身的感官来衡量,却是最终的真实,是一切其他现实存在的根基。

三、属灵的世界:肉眼无法看见

约翰福音 4:24 宣告:“神是灵,敬拜他的必须用心灵按真理敬拜他。”

这里的“灵”这个名词,与约翰一书 4:8 和 1:5 中的结构相同,是一个不带冠词的表语,强调的是本质:天主属于一个与物质完全不同的存在秩序。

“从来没有人见过 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把他彰显出来。”(约翰福音1:18)

“我们所顾念的,不是看得见的,而是看不见的;因为看得见的是暂时的,看不见的是永远的。”(哥林多后书4:18)。

“这爱子是那看不见的 神的形象,是首先的,在一切被造的之上。”(歌罗西书 1:15)。

“但愿尊贵荣耀归给万世的君王,就是那不朽坏、人不能见、独一的 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摩太前书1:17)。

这些经文确立了一个根本原则:天主真实的本体——也就是爱,并且在其原初的属灵本质中包含生命、光和善——不能被肉眼直接看见。这并不是因为天主愿意隐藏自己,而是因为属灵世界的本质本来就属于一个与物质世界不同的现实层次,而人的肉眼是被造来认识物质世界的。正如耳朵不能“看见”,眼睛也不能“听见”,有限的肉身也没有相应的器官,可以直接认识天主那无形、永恒、绝对的本体。这正是为什么天主必须借着人类能够认识的方式来启示祂自己;而其中最终极、最完全的方式,就是:天主亲自道成肉身来到世间。

四、圣言成为肉身:天主的道成肉身

1。“成为”,而不是“创造”:约翰福音 1:14 是整个主题的核心经文:“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满有恩典和真理……”

这里所使用的希腊文动词,具有“成为、发生、进入一种新的存在状态”的意思,这与圣经描述天主从无到有创造天地、以及创造人类时所使用的“创造”这一概念完全不同。

这种语法上的区别具有重要的神学意义:天主并没有“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独立存在的肉身,使它成为一个在人类历史中从未存在过的肉身,好像祂从尘土中重新创造出一个与第一个亚当相似的“第二个亚当”。相反,圣言“成为”了肉身。祂进入人类已有的肉身血统之中,取了人的肉身,真正成为人类血统中的一员。这一肉身血统从亚当开始,并通过自然的生育过程延续下来——虽然这次生育的成孕,是圣灵奇妙的工作——发生在一个真实的女子腹中。这位女子是真实存在的,属于大卫的后裔、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是亚当的后裔。

2。从家谱和降生的证据来看:

“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的家谱:”(马太福音1:1)。

“以挪士、塞特、亚当,亚当是 神的儿子。”(路加福音3:38)。

路加有意将主耶稣的家谱(通过马利亚)追溯到亚当,以此确证祂真正属于天主起初所创造的人类肉身血统,并且确实是这血统中的一员——祂并不是来自另一条平行、独立的血统,也不是天主为祂另外创造出来的一条“新”血统。

“天使回答:“圣灵要临到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覆庇你,因此那将要出生的圣者,必称为 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但到了时机成熟, 神就差遣他的儿子,由女人所生,而且生在律法之下,”(加拉太4:4)。

值得注意的是,主耶稣的肉身形体并不是由全新的物质所创造出来的,而是由马利亚自身的肉、骨和血所形成的。马利亚是一位属于既有的人类血统、真正的人类女子;这一过程是在圣灵特殊的工作之下完成的,但这并不是对原有肉身的替代。

正如在起初的创造中,圣灵运行在水面上(创世记 1:2),使已经存在的物质进入秩序,并成为有生命的存在;同样,在道成肉身的过程中,圣灵运行在已经存在的人类肉身本体之上——就是借着马利亚——形成道成肉身之圣言的身体,而不是创造出一种完全全新、前所未有的肉身材料。

3。天主圣言的自我虚己,并取了人的形体:

“他本来有 神的形象,却不坚持自己与 神平等的地位,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然有人的样子,就自甘卑微,顺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 2:6-8)。

“成为人的样式”以及“既然有人的样子”这两个表达,并不是说祂在外表上仅仅“像”人,好像只是一种伪装;而是强调祂真实地成为人类中的一员,完整地承受了人性一切有形、可感知、可经历的特征:会饥饿、会口渴、会疲倦、会疼痛,并且最终能够经历死亡。

4。与弟兄们一样同有血肉:

“因为那位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到成圣的,同是出于一个源头;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希伯来书2:11)

“孩子们既然同有血肉之体,他自己也照样成为血肉之体,为要借着死,消灭那掌握死权的魔鬼,”(希伯来书2:14)。

“同有血肉之体”这一表达,是整本圣经中最清楚的经文之一,明确肯定了我们在这里所要展开的真理:主耶稣基督所取的“血肉”,并不是一种与人类不同、更高超或独立的“血肉”;祂乃是“同有”血肉之体。也就是说,祂参与其中,成为其中的一员,真实地进入了所有人类儿女共同拥有的血肉本体之中。“照样”这个词的意思是“相似、同样”,排除了这样一种可能性:祂只是拥有一种外表上与人类相似的肉身形态,而其本质却与人类不同——正如后来诺斯底主义所主张的那样。祂与人类拥有同一本体的肉身,没有多一点,也没有少一点。

五、天主并没有创造一个新的人类,而是与已经存在的人类联合

1。第二个亚当:是新的代表,而不是新的种类。

“正好像罪借着一个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所以死就临到全人类,因为人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

“因着那一人的悖逆,众人就被列为罪人;照样,因着这一人的顺服,众人也被列为义人了。”(罗马书5:19)。

“死既借着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借着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哥林多前书15:21-22)。

“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第一个人亚当成了有生命的人,末后的亚当成了使人活的灵。””(哥林多前书15:45)。

“第一个人是出于地,是属土的;第二个人是出于天。”(哥林多前书15:47)。

保罗称主耶稣基督为“末后的亚当”,这并不是说祂是一个与第一个亚当完全分离、属于全新种类的存在;相反,祂是一个新的代表者,仍然站在同一个人类血统之中,并且承受了第一个亚当所处的同样法理地位和本体地位。如果基督并不真正属于亚当的后裔,也没有在肉身本体上真正与亚当的后裔联合,那么祂代表人类、担当人类所当受的刑罚,以及赐给人类复活生命,就没有任何法理上或本体上的根基。正因为祂与亚当以及亚当所有的后裔拥有同一本体的肉身,所以祂的顺服才能被算在人的身上,正如亚当的不顺服被算在人的身上一样。

2。比喻——代表者必须与被代表者有相同的血统:

在旧约律法中,有权赎回产业或赎回被卖为奴的亲属的人,必须与那需要被赎的人拥有相同的血统(利未记 25:25、48-49)。波阿斯之所以能够赎回拿俄米和路得,是因为他是她们家族中的至近亲属(路得记 4:1-10)。如果波阿斯是一个外族人,即使他非常富有,也愿意付出代价,他仍然没有合法的权利来赎回她们。

同样,为了使主耶稣基督能够成为人类合法的救赎者,祂必须真正属于人类的血统,与人类拥有同样的血肉。这正是道成肉身在神学上一个深刻的原因:祂并没有创造一种新的肉身,而是“同有”人类原本就拥有的血肉。

3。中保必须是真正的人:

“因为 神只有一位,在 神和人中间也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2:5)。

希腊文圣经在称呼主耶稣基督作为中保的身份时,用了一种简单而直接的表达:“人”,并没有添加任何限定性的词语来削弱这个称呼的意义。祂是真正的人,完全按照“人”这个词本来的意义成为人,并且与祂所代表、所作中保的人类具有同一本质。

六、一位格中的两个本体——不混乱,不分割

圣言成为肉身,并且在肉身本体上与人类联合,并不意味着祂属灵的本体、祂的神性因此消失、被混合,或有所减少。

圣经同时持守这两个真理,而且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矛盾。

“因为 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 2:9)。

“他是 神荣耀的光辉,是 神本质的真象,用自己带有能力的话掌管万有;他作成了洁净罪恶的事,就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边。”(希伯来书1:3)。

“敬虔的奥秘真伟大啊,这是众人所公认的,就是:“他在肉身显现,在圣灵里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列国,被世人信服,被接到荣耀里。””(提摩太前书3:16)。

歌罗西书 2:9 使用“本性”一词来表达天主属灵本体的全部,就是爱,其中包括完全的生命、光和善;这一切都完整地、毫无缺欠地居住在主耶稣基督肉身的身体里面。这意味着,道成肉身并不是天主把祂原有的属灵本体“改变”成为肉身本体,好像冰融化成液态的水,从此就不再是冰一样;而是天主另外取了一个真实的肉身本体,与人类联合,同时仍然完全保有祂从永恒以来就有的属灵本体。这正是约翰福音 1:1 在约翰福音 1:14 讲到“成为肉身”之前所确立的真理:圣言从永恒以来“就是”天主;圣言在历史中的一个特定时刻“成为”了肉身。属灵本体,是祂一直以来所是的;肉身本体,是祂后来所成为的。

七、肉身本体的联合所带来的救赎意义

1。在凡事上与祂的弟兄相同:

“所以,他必须在各方面和他的弟兄们相同,为了要在 神的事上,成为仁慈忠信的大祭司,好为人民赎罪”(希伯来书2:17)。

“因为我们的大祭司并不是不能同情我们的软弱,他像我们一样,也曾在各方面受过试探,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

正因为祂与人类拥有同一本体的肉身,亲自承受了人类所承受的各种限制、试探和软弱(但祂并没有犯罪),所以祂才能成为一位真正满有怜悯的大祭司。

祂并不是一位从完全不同的本体中,远远俯视人类的陌生者;相反,祂乃是真正进入了人类的肉身本体之中,并且亲自经历了人类所经历的一切。

2。代受审判、担当罪——只有在同一本体中才成为可能:

“律法因肉体的软弱所作不到的, 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样式,为了除掉罪,就在肉体中把罪判决了,”(罗马书8:3)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有罪的,使我们在他里面成为 神的义。”(哥林多后书5:21)。

罗马书 8:3 使用了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表达:“罪身的样式。”。主耶稣基督所取的,正是罪所影响过的那一种肉身——也就是堕落的人类肉身,会经历痛苦、疲倦和死亡,这些都是罪所带来的后果。然而,祂自己并没有犯罪,也没有原罪;因为祂是由圣灵感孕,而不是按照属肉体的父亲所传递的自然生育方式而来。正因为祂拥有与人类相同的肉身本体,祂才能合法而真实地代替这肉身承受罪的刑罚,而不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替代。

3。肉身的复活——成为人类的保证:

“现在基督已经从死人中复活,成为睡了的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书15:20)。

“他要运用那使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改变我们这卑贱的身体,和他荣耀的身体相似。”(腓立比书 3:21)。

正因为基督复活的身体仍然属于同一人类肉身本体,虽然这身体已经被改变并得着荣耀——祂复活以后仍然吃东西,也让门徒亲手摸祂的手和脚(路加福音 24:39-43)——所以祂的复活就成为“初熟的果子”。这就是对一切属祂之人的复活所作的确据和范本。如果祂在肉身本体上并没有真正与人类联合,那么祂的复活就只会是一件独立发生的事件,与人类的命运在本体上毫无关联。

八、结论

天主的本体,就祂自己而言,从永恒直到永恒,就是爱。这爱就是生命、光和善,三者联合于一个属灵、无形、绝对的本体之中。这就是属灵的世界,是肉眼无法直接看见的。

到了时候满足,从永恒以来就是天主的圣言成为了肉身。祂并没有创造一种全新的、独立的、从未存在过的肉身种类;祂乃是进入、参与并与自亚当以来已经存在的人类肉身本体联合,借着一位真实的女子、一个真正属于人类血统的女子而出生。就肉身本体而言,祂与人类是一体的——同有血、同有肉、同有骨,也同样经历人类身体所承受的限制和各种体验,唯独没有罪。正是这种真实的肉身本体联合,而不是外表上的相似,也不是一种伪装,成为救赎工作的本体基础和法理基础。因此,祂能够成为人类合法的救赎者、真正的中保、满有怜悯的大祭司,并且成为保证属祂之人复活的初熟果子。与此同时,正是在这同一个肉身身体之中,“因为 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住在基督里面”,完全没有混合,也没有减少(歌罗西书 2:9)。这就是敬虔的奥秘(提摩太前书 3:16):天主就是爱;而爱就是生命、光和绝对的善,存在于属灵的本体之中。祂将这属灵的本体与人类的肉身本体联合于一个位格之中,使这无形的爱能够被人看见、被人触摸,并最终借着祂自己的死与复活赐给人类。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满有恩典和真理。我们见过他的荣光,正是从父而来的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愿主的话语使我们成圣,并加添我们的力量。愿我们众人都持守信德,忠心跟随主,直到基督者再来的那一天。愿天父、圣子与圣灵者三位一体之天主的爱、恩典与团契常常围绕你们众位弟兄姊妹。阿们!   

Huỳnh Christian Timothy
Huỳnh Christian Priscilla

2026年07月11日